2017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结果及考察事项公告
2017-07-07来源:宝安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4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信息及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人员信息(见附件1)。

二、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于2017年9月22日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报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考生在考察工作中应如实申报本人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8月25日后到报考学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学校通知)领取商调函。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

体检合格人员信息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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