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2017年招生简章
2017-07-07来源: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2017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创建于1982年11月2日,现址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学子路10号,是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是一所省定民族中学和全寄宿制学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向全国高等院校源源不断地输送了一届届优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在2017年的高考中,学校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自主培养的学生突破了600分大关;二是一本上线19人,创历史新高。

学校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和肯定。2016年12月10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到我校视察时,称赞学校环境优美,就像一个“人间仙境”。学校先后获得了 “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学校”、“云南省平安学校”、“云南省特色化发展学校”、“云南省德育示范学校”、“云南省校风教风学风示范学校”、“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南省十大法治校园”、“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学校”等荣誉和表彰。

二、办学条件

学校校园环境优雅,民族文化气息浓郁,建筑气势恢弘。目前已建成了以60间功能教室、20间功能室为主体的教学楼,拥有8幢标准学生公寓、1个学生图书室、5间学生计算机房、1个小型超市、2个可供3000人同时用餐的学生食堂、8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1个标准的塑胶跑道运动场,理化生各3间数字化实验室等完善的设施,全部教室安装了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设备,在建项目有1个可容纳800人的学生阶梯教室、1栋教学科研楼、1条纵贯东西的校园景观大道。所有这些都为学生发展特长、强身健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29人,专任教师208人。其中有云南省百名名校长1人、云南省语文名师工作室1个、地理和化学及历史等3个州级名师工作室,高级教师38人、一级教师74人。学校始终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狠抓校园安全为保障,以强化科学管理为抓手,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为根本,坚持立德树人、质量立校、管理强校、实干兴校的办学原则,不断为西双版纳培育合格人才,办学效益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四、学校管理

学校奉行“团结、和谐、包容、创新”的管理理念,着力培养学生“自律、自理、自立”的自我管理能力,严格依法依规治校。结合实际,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文化活动,营造出了校园温馨、宽松、和睦的氛围。学校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教育,积极打造浓郁的校园民族特色。让民族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快、过得好,是学校管理学生的指导思想。

五、特殊优惠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爱护,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育的步伐,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学校实施了“自强计划”和“筑梦计划”,专门针对我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适当降低一定的分数进行政策性照顾招生,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圆梦名校。

六、奖助政策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解除贫困学子的后顾之忧,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我校在校学生可享受到以下奖学金。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标准:初中125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2.人口较少民族初中学生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标准:250元/生/年。

(二)高中阶段的资助

1.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免除杂费对象:高中建档立卡户、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减免标准:每年每生免除学杂费1000元,按学期减免。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受助学生人数众多,按学期发放。只要是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审核均可享受,标准:一等25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

3.由省财政出资的高中阶段住校生生活补助,标准:300元/生/年。

4.普通高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奖励金,标准:2000元/生/年。

(三)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从事业单位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四)其他社会资助

由社会爱心人士提供捐赠。

七、2017年的招生计划和对象

(一)招生对象

1.初中:按照州教育局文件执行,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85%,农村户籍学生占85%。

2.高中:按照州教育局的录取批次和录取划线标准,学校属于高中第一批次录取,面向全州招收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学生要求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校的校纪和校规、拥有本州户籍。

(二)招生计划

1.初中:共招收300名学生,设6个初中教学班。

2.高中: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关于统筹2017年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2017年秋季共招收14班,每班54人。高中招生含特长生38人,其中音乐14人,美术14人,体育10人(篮球3人,足球5人,田径2人)。

3.对曼弄枫片区享受义务教育、但未达到我校初中录取条件的学生,只招收户籍在曼弄枫傣族村寨10年以上的傣族学生。

八、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

报考和录取工作,统一由州招办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计划,依据成绩,尊重自愿,划线录取。

(一)初中

根据州、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择优推荐录取。不按规定推荐优秀学生的区域,学校将对该区域的招生人数及时进行合理调整。

(二)高中

1.报考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省高中(中专)招生统一报名,并参加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根据考试成绩,自主填报志愿,参加全州高中统一录取。

2.按照州教育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正常录取。

3.按照《西双版纳州2017年高中阶段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特长生需参加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专业分数上线,同时文化分需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80%以上。根据我校招收特长生名额,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分数优先)。

九、学校的收费标准

(一)初中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免收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

(二)高中

高中阶段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学费500元/学期,住宿费80元/学期。

十、报到方式及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需携带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2017年秋季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二)报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的《入学须知》。

(三)欢迎家长及同学亲自到校参观体验,真切感受我校的学习氛围。

十一、招生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来电和采用其他方式垂询有关招生的各种相关信息,学校将热诚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691—2723313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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