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7-07-06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17年洪泽区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洪泽区公共卫生中心九楼区卫计委办公室(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人民北路6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2017年洪泽区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并按公告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学历材料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一并上交。

2、学位材料

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考生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进行学位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的打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除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关系代理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考生报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按现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备注栏注明。大学生村官考生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所在乡(镇)政府盖章外还需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考生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所在单位盖章外还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须交验原件(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可不交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但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咨询电话:0517-80921007、0517-87211901.

附:洪泽区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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