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7年考生报考相关事宜
2017-07-04来源: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7年考生报考相关事宜说明

1.学校的招生招生范围

2017年学校面向内蒙古、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西、山东、广西、四川、贵州、青海、宁夏、西藏等12个省、自治区招生。

2.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9个自治区品牌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铁道电气化技术、语文教育、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现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7门。

3.合作3+2本科专业情况

2017年,我院同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集宁师范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继续合办3+2本科专业。对应专业分别为: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合作本科专业填报时间、录取批次与高职高专类一样。会计、体育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前3年在呼职院就读,后2年转入合作院校就读;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5年均在呼职院就读。考核合格后,颁发合作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4.录取批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招生批次:高职高专批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省份招生批次:高职高专批次

5.高收费专业

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会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15000元/年;

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音乐教育、美术教育,11600元/年。

6.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7.录取结果的公布及查询方式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各省官方网站查询。

8.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始终贯彻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制,形成全员参与就业、全年解决就业、全程指导就业的工作格局,就业质量稳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的前列。2013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目前,我校已同全国12个铁路分公司、呼包鄂经济带企业、京津冀地区企业建立了广泛、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就业领域涉及交通运输、教育、建筑、信息、现代服务、现代制造、文化创意等多种产业,向社会输送了大量合格人才。

9.校企合作

2017年,我院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开启铁道类专业建设的新里程。今后,三方将在就业推荐、培训、订单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为自治区交通事业发展谱写新篇。

我校各二级学院针对专业特点与各行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就业尽力尽责。如机电工程学院与长城汽车、天津力神、阳光财产保险、北京福田、包头盛泰汽车等公司建立长期合作;人文旅游学院与内蒙古新城宾馆、内蒙古饭店、北京先天智慧、内蒙古华联旅行社等建立长期合作;美术传媒学院同内蒙古及各盟市电台、电视台、广告文化传媒公司等有着多年合作,并建立固定的写生基地;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与青岛海尔、北京天语、平安保险、家乐福、麦当劳等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计算机信息学院与杭州宏彬科技、湖南天莫信息科技及内蒙本土的知名企业保持着稳定合作。通过真诚的合作与努力,我们推荐了大批合格的人才,赢得企业及社会的认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声誉和影响力也得到进一步扩大,焕发着新的光彩。

10.学费收费标准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文理科汉语授课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班4000元/学年。

11.资助奖励情况

学校通过绿色通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类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资助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生活补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学校资助有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12.关于专升本

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学籍科 0471-6585317。

13.技师学院及成人教育咨询电话

技师学院电话:0471-6493687

成人教育电话:0471-692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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