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7-06-28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定向免培生”),现将具体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全省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为200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各市县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分配及专业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定向免培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考生符合2017年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且本人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须参加我省当年普通高考,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高考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志愿从事乡村小学教育工作,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市县(区)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满后在本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四)具有较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国家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三、志愿填报

定向免培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符合报考定向免培生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在本科提前批所设置的6所院校志愿中单独填报实施定向免培生计划的高校志愿,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同时在本科提前批中按志愿顺序选择填报其他院校志愿。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

四、口语表达面试

报考定向免培生的考生,除参加高考外,还须参加汉语口语表达能力面试。省考试局根据各市县2017年定向免培生计划和生源范围,在填报定向免培生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A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定向培养市县(区)免培生计划数1:3的比例划定各市县(区)定向免培生面试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须于7月1日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参加由海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定向免培生招生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体态仪表(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海南省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面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海南师范大学应于7月3日前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给省考试局,并在省考试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取工作

报考定向免培生的考生,面试合格后须与海南师范大学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详见附件2)。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本人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不签署协议的,不予以录取。

定向免培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与其他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高校一起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省考试局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校提供的定向免培生面试合格名单、生源范围、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和高考成绩从高至低分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考生。如定向培养市县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同意,面向经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其他市县考生征集志愿,所空缺计划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分补充投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各市县(区)教育(科)局要加强对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学校,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定向培养免培生的目的意义,宣传定向免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以及毕业后到乡村小学任教有编有岗等有关优惠政策,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定向免培生面试合格名单公示后,各市县教育(教科)要在公示期间对本市县定向免培生的户籍、学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根据高考报名时公安部门对考生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逐一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定向免培生的条件,并于7月6日前将复核情况报给省考试局。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对于玩忽职守或参与造假的有关人员,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定向免培生的面试和录取工作。海南师范大学要成立录取工作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对考生进行技能面试,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附件:1.2017年海南省小学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计划分配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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