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部分(一)
2017-06-27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我院今日接到部分院校通知,调整招生计划备注如下:

一、文史类

第二批次A段录取院校

2214 长春大学

(长春市,11726)

原计划中: 11 日语(招英语考生)(需口试)(需参加高

考外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合格,外语单科

成绩不低于100分)

备注更正: 11 日语(语种不限)(需口试)(需参加高考

外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合格,外语单科成

绩不低于100分)

二、理工农医类

第二批A段录取院校

2214 长春大学

(长春市,11726)

原计划中: 40 日语(招英语考生)(需口试)(需参加高

考外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合格,外语单科

成绩不低于100分)

备注更正: 40 日语(语种不限)(需口试)(需参加高考

外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合格,外语单科成

绩不低于100分)

专科(高职)批录取学校

21A3 沈阳工学院

(辽宁省抚顺市,13201)

原计划中: 26 会计(招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考生)

备注更正: 26 会计

三、艺术类

提前批全国艺术、提前录取专科批艺术(文)和艺术(理)

1153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市,10050)

原计划中: 学校专业备注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备注更正: 只招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文理统一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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