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和报考,现就吉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介绍如下: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会同本地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和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6月19日至24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联合本地区招生办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分发到有关中学(考生也可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或到人民武装部领取)。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由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委会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招生办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将《政治考核表》收齐后,按照考生号排序后统一送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6月25日前未上交《政治考核表》的考生,可自行领取或下载打印,经所在中学考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自行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28日前送交县人民武装部)
6月25日至29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由1名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册(姓名、性别、考生号、地区等)和《政治考核表》,按照考生号顺序汇总后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
二、军检
军检对象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达到军检分数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
军检分数线划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研究确定,按照各军队院校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文理科和性别)的4倍划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时间安排在7月2日至7月4日,地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八医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99号)。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检考生相关数据,由省军区招生办向体检医院提供导入体检信息系统所必需的考生基本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以及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各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军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4张。
1.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在面试现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面试现场设立面试考核组和复议组。面试考核组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考生进行面试,当场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告知考生,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现场说明原因,并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由面试小组负责人签字。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监督复议组进行复议(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和面试人员组成),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面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
2.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工作由指定医院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组织实施。体格检查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软件测试与结构性心理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当日无法得出结论的检测项目,待结论确定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并由检查医生填入系统、签字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组织复议(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和体检医院组成)。体检工作结束后,经体检医院主检医师审核后,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生成体检情况统计表,并打印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领导和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医院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体检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和体检报告送交省军区招生办。
政治考核、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统一汇总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军检公示。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印制《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签字盖章后交于省教育考试院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三、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提前批次单独录取,录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投档时区分科类和性别。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从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