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06-24来源:易贤网

 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区内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科类 控制线
(文化/专业)
录取最高分
(文化/专业)
录取最低分
(文化/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260/250 485/263 395/254
216/250 370/264 305/263
戏剧影视文学 260/215 475/231 370/224
216/215 350/217 350/217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空中乘务方向培养) 260/278.8 490/575 263/398.8
216/278.8 396/576 219/408
音乐学 260/191 455/249 265/226
216/191 350/234 235/222
舞蹈学 260/189 365/251 270/231
216/189 310/235 260/223
视觉传达设计 260/223 365/270 265/250
216/223 230/258 230/258
动画 260/223 440/264 300/242
216/233 340/254 285/247
环境设计 260/233 425/263 285/248
216/233 295/255 295/255
服装与服饰设计 260/233 420/262 285/244
216/233 285/253 285/253
美术学 260/233 435/275 265/251
216/233 360/263 240/248
书法学 260/262 385/282 270/267
216/262 300/280 300/276

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区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广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江西: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类

甘肃:音乐学、书法学、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苏: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美术与设计学类

湖南: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我校未设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按空中乘务方向培养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我校认可其在山西师范大学的联考成绩。

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书法学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空中乘务方向培养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高考总分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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