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3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名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院简介】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6的甘肃省林业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职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6年被甘肃省政府确定的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创新带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课程结构,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发展。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6月,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的验收;2012年10月,高质量通过了高职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现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22.68万平方米,在麦积山风景区建有占地3700亩的实习林场,在校内建有占地55亩的综合实训基地。建有87个职业特色鲜明的校内实习实训室,校企联建183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设有林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交通工程9个二级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4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8600余人,开设48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15人,教授22人,副教授97人,“双师型”教师154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300人。建成院级教学团队9个,林业技术专业等6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计划性质】统招。

具有正式学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环节),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且取得学院规定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计划人数】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招生条件及要求】符合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语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录取规则】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有关省、区照顾政策在录取时予以照顾;录取工作本着“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政策,依据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根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委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结合考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学费标准为:4500元/学年,住宿费:7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百名学习标兵、百名技能明星、特殊贡献奖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爱心基金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邮编:741020

【联系方式】

电 话:学院招生就业处:0938—2110809 2111005(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gsfc.edu.cn

电子信箱:gslyzsjyb@sina.com

【附则】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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