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源市和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公示
2017-06-20来源:和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及《和平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成绩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含原始成绩和加分项,具体成绩见附件。

(二)笔试成绩在和平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核查。

(三)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含加分项)+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底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

(二)集中审核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9日至30日在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

(三)递补审核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日在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

(四)资格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对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生村官提供聘用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即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核时留意自己是否已经签领以下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当场签领《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当场签领《资格审核不合格通知书》,拒绝签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通知考生进行递补。

3、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4、请考生密切留意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762-5609198。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

附件:和平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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