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台湾居民在深圳市报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7-06-16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的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可以选择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和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方式等事项,与内地报名人员相同。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交费、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人员,可在司法部规定的报名和交费时限内联系深圳市司法局报名处协助办理,也可以通过受委托的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协助办理。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办理地点在台北市开封街一段66号4楼,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3:00,下午14:00-17:30,周末假日照常办理。详情可登录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网站(http://www.acsle.org/)查询。

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须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于9月16日、17日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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