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我局拟补充录用潘旭华为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公示受理电话:010-68782787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