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7-06-09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法警(男性)、1名书记员(男女不限),派遣至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行;

2、法警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书记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岗位要求:

法警(7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法警职责的身体素质。

书记员(1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有计算机相关知识和简单操作能力,电脑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需达到120字以上再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由本人进行,同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周村区法院政治处领取报名登记表登记报名。

联系人:王科、楚夕茜联系电话:6181374

三、录用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和法警、书记员工作常识;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

(三)法警体能测试:俯卧撑不少于26个/分;10米*4往返跑不超过12秒;100米不超过14秒;1000米不超过4分20秒;立定跳远不少于2.1米。

(四)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在周村区人民法院进行试用,经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二)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

1、待遇从优,工资高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统一配发工作服装。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接受法院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法院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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