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8来源:阳光高考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国际代码:11505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八、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九、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助学政策: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扶贫助困的方式给予帮助。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网址:www.jjvu.jx.cn 邮编:332000

QQ号: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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