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8来源:阳光高考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3862

3.办学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西路239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武有伽(职务:院长)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8.办学形式:全日制

9.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1.计划公布: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会计、酒店管理、中西面点工艺、电信服务与管理(客户服务方向)、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工业机器人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四、体检标准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网站公布。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按照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办法录取。

3.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六、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
1 护理 5500
2 助产 5500
3 医学检验技术 5000
4 医学影像技术 5000
5 康复治疗技术 5000
6 药学 5000
7 会计 5000
8 酒店管理 5000
9 电信服务与管理(客户服务方向) 5500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00
11 飞行器制造技术 5000
12 无人机应用技术 5000
13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5000
14 中药学 5000
15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00
16 中西面点工艺 5000
17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6000

2.公寓费:600元/生/年(8人间)

800元/生/年(6人间)

七、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西路239号

邮 编:03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xtwedu.com

咨询电话:4000056587 0354-5584999 5584102

咨询 QQ:4000056587

传 真:0354-5584999

E_mail:sxtwzsb@126.com

九、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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