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缺乏的情况,完善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云教人[2012]19号、 [2012]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面向全国招聘。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招聘县年度招聘数的30%)。
③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其他要求必须符合云教人[2012]20号文件规定招聘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9:00-17:30。(现场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联大区篮球场。2012年6月27日-6月30日,地点:西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9-8343515,联系人:徐维荣
(二)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名时交4张免冠1寸半身近照。
(三)接受现场资格审查,交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ynjy.cn)。报名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三、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
科目学历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政治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学前教育 | 合计 | 备注 |
本科以上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2 | 1 | 1 | 2 | 1 | 20 | (初中) | |
专科以上 | 6 | 6 | 4 | 6 | 2 | 3 | 3 | 30 | (小学) | |||||||
小计 | 8 | 8 | 6 | 2 | 2 | 1 | 1 | 1 | 2 | 1 | 7 | 4 | 4 | 3 | 50 |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中学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本科及以上免笔试。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19日-20日。地点:西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9-8343515
(三)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西盟县第一中学。
(四)面试:专科生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初定面试人员。按照我县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我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从符合条件人员中调剂递补。本科生和专科生统一面试。面试时间:8月2日—8月3日;面试地点:西盟县民族小学(小学)、西盟县第一中学(初中);面试形式:分学科试讲1节课。
五、体检、考核、聘用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指定医院为县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2012年8月7日—8日。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县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1:1。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我县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我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从符合条件人员中调剂递补。
(二)通过考试、体检的应聘人员,县教育局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通过西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招录。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三)本公告如有与省、市的安排相抵触的,以省、市规定为准。
(四)可参阅资料:云教人[2012]19号、云教人[2012]20号等相关文件。
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