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招聘流动救助服务队队员考试须知
2017-06-05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1、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原件进场,对号入座。

2、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进场,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3、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或中性笔参加考试,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带存储设备或通讯功能的电子仪器(如手机、笔记本、U盘、手提电脑等)进入考场。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考试期间,不得取用已经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且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

4、进入考场后,必须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过程中保持考场安静。

5、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考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6、考生如遇到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试卷有严重缺陷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7、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不准传递、夹带、换卷,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对于违反纪律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9、交卷后,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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