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腾冲县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12-06-20来源:腾冲县教育局

腾冲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2〕1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现将我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腾冲县实施招聘“特岗”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县的招聘考试、聘用工作。

二、招聘岗位

腾冲县申报的“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经省“特岗计划”办公室审定批准为180个岗位。根据此招聘执行计划,我县2012年通过笔试招聘“特岗”教师岗位如下:

1、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145个(政治10个、语文30个、数学26个、英语15个、物理9个、化学7个、历史7个、地理10个、生物11个、音乐4个、美术5个、体育5个、信息技术6个);

2、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33个(语文11个、数学11个、体育2个、美术2个、音乐2个、英语5个)。

3、招傈僳族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2个(语文1个、体育1个)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招聘对象应持有毕业证、就业报到(登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含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身份证,并能熟练运用腾冲县当地民族语言;

3、招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5、招傈僳族岗位的对象必须是傈僳族且流利使用傈僳族语言交流对话;

6、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2010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交《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1、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5日—6月30日,每天8:00—17:3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腾冲县教育局。

2、资格审查内容:《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开出的有效证明,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经查验后原件当即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

3、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和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4、报考傈僳族岗位的报名前进行口语考试。

5、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今年仍然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参加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统一考试,考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部分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部分20分)。

(3)报考专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的统一考初中教师试卷,报考其它岗位的统一考小学教师试卷。

(4)笔试地点:腾冲县第五中学。

(5)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19日—20日。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腾冲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代领)。发证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办法由腾冲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按照所报岗位和应聘学科分类,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对象并造册报省“特岗”办核准,方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七、录取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分岗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中,如果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而超岗的情况,则最后一个岗位总成绩并列者须重新面试,差额录取)。

八、审批及考核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报省特岗办批准予以聘用。聘用期间的待遇与人事部门招录的教师待遇同等,受聘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者,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三年时间连续计算工教龄。

九、正式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报考或招录为其它工作人员。

十、纪律要求

1、笔试在省统一的时间进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桌。严格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置。

2、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要求办理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腾冲县教育局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惩罚。

4、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填表说明

由报考者个人从云南省教育网或腾冲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报名。

十二、本公告由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前其它信息与本公告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附:《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腾冲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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