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2008年考上的特岗,2011年服务期满已经解除合同,且各种证件资料都齐备(如特岗证、解除合同证明,考核合格书等)这些证件是否可以用来证明《审核表》中的审核意见和盖章,因为服务期满已解除合同,且路程甚为遥远。办理这些手续实在是艰难,可能无法办到,请问老师是否可以不盖章?非常感谢
回复:你好,我理解你的难处,但这个不是我说可以就可以的,你直接电话咨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