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珠光街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
2017-06-02来源: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珠光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4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其他条件 备注
综治维稳中心 2 大学专科 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禁毒工作站 1 或以上 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中共正式党员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至6月5日(星期一),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珠光街综治办(广州市珠光路54号四楼)。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计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根据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前3名考生(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珠光街党政办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面议(购买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珠光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周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83189101

越秀区珠光街综治办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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