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7级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2017-06-02来源:泰山学院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泰山学院,泰山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 请于2017年 9月17日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到校报到,请勿提前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书面向学校请假(寄至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报到、又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报到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所用姓名一致,不准用同音字,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学生若因某种原因不能入学,请于8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退回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并注明不入学原因。

二、档案转移

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专科毕业学校办理档案转移,开学时自带密封档案到我校新生所在院系。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需带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泰山学院党委组织部”;省外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团员需带团员证,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需填写转出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四、户口迁移

1.山东省内新生入校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籍在山东省之外的新生入校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至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525号 泰山学院。

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利用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其它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缴费用一律不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专业按下列标准缴纳费用

分专业缴费标准对照表

二级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 合计 联系电话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4000 800 4800 (0538)6715551
学前教育 4000 800 480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4500 800 5300 (0538)67156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00 800 5300
美术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4500 800 5300 (0538)6715866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4500 800 5300 (0538)6715613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生物科学 4500 800 5300 (0538)6713996
经济学院 市场营销 4500 800 5300 (0538)6715308
机械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4500 800 5300 (0538)671555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4000 800 4800 (0538)671562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500 800 5300 (0538)6715622
音乐学院 音乐学 8000 800 8800 (0538)6715539

七、缴费办法及银行卡使用说明

1.请各位同学于2017年 8月 15 日前,按照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对照表中的合计金额,足额存入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内。存款金额要高于学校确定的应缴费金额10元以上,10元为借记卡最低账面保留余额。学费、住宿费按学年度收取;教材费多退少补。

2.学生缴费采取委托银行集中批量代扣的方式,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账户中,属个人储蓄存款,可用于日常消费。

3.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详见“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须知”。 密码修改不影响应缴费用的代扣。

4.在存款、汇款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和泰山学院财务处联系。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咨询电话:李经理(13853866695)、章经理(15753807198)、姚经理(13953895521)。泰山学院财务处咨询电话: 0538-6715929。

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规定评选各类奖学金。山东省内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到前与共同借款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山东省以外的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咨询部门:泰山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38-6715586。

九、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纳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十、生活用具及学习用品

1.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品均由本人自带。

2.为了方便新生,便于标准化公寓管理,避免“黑心棉”等不合格床上用品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学校准备了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纤维检验局集中采购、检验合格的部分公寓床上用品。包括:硬质棉床垫1个、棉褥1床、床单2床、棉被2床、被套2床、枕套1个、枕芯1个、枕巾2条,蚊帐1床。

3.为防止“黑心棉”和流行疾病进入学校,影响学生身体健康,不愿购买而自行携带的床上用品应当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同时为便于公寓标准化管理,自带床上用品颜色应和省教育厅招标的公寓床上用品相一致。为便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床上用品(特别是“黑心棉”情况)质量的监督核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自带床上用品的学生,报到时必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登记备案。

十一、报到地点

泰山学院(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525号)

泰山火车站 可乘坐4路、16路公交车西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

长途汽车站 可乘坐29路公交车西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

泰安高铁站 可乘坐56路公交车北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

学校不再安排接站。

邮 编:271000

网址:http://www.tsu.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8-6715631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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