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17-06-01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缓解目前我支队现役警力不足的情况,韶关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在消防中队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人数:21人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为18至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四)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韶关市公安消防局分配至特勤中队工作(西联沐溪大道)。

四、薪酬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待遇标准为3400元/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高危补贴+全勤奖)。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三)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每月享受8天休假,工作满一年后,享受10天带薪假期(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天,15天封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填写《韶关市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至互联网邮箱gdsgxfslbglk@163.com。(联系人:谢凯,电话:0751-8177756。)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20%+体能测试×50%+面试×3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先分别以应试者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的高低为序,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且体能项目必须全部达标。

1、体能考核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按照年龄段划分,必须全部达标;体能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仰卧起坐×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韶关市公开招聘城市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此项仅针对部队退役人员)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统一安排到正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6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韶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韶关市公安消防局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1、韶关市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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