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市招考委〔2017〕2号) 和《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7〕32号)文件精神,根据考生申请, 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审核,现将乳源瑶族自治县2017年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乳源县教育局提出(须实名反映,否则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382961(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教育股)。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2017年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