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7-06-01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笔试、打字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12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1日)。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历 报考岗位 备注
1 李炜森 1705200313 大专 执行助理  
2 蒙立 1705200316 大专 执行助理  
3 范业辉 1705200303 大专 执行助理  
4 蒋彬 1705200309 大专 执行助理  
5 黄明尧 1705200307 大专 执行助理  
6 虞明杰 1705200333 大专 执行助理 (贫困户考生)
7 李桂花 1705200423 大专 书记员  
8 黄静 1705200410 大专 书记员  
9 李慧 1705200424 大专 书记员  
10 聂智敏 1705200501 大专 书记员  
11 黄家可 1705200409 大专 书记员  
12 唐梨萍 1705200509 大专 书记员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反映,电话:0763-8716229。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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