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庆宿松县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01来源:易贤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宿松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29名,特教学校工作人员(聋教美术辅导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因特教学校工作需要,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 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ahsspta.gov.cn:8081/(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6月5日8:00至6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的残疾人认定标准以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10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0日17:00前可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成绩合成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

(七)体检

幼儿教师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规定执行。

聋教美术辅导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聋哑人对听力不作要求。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件2),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3)、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公布的分配计划范围内(见附件4)采取现场选岗的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岗位。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具体承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指导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usong.gov.cn)、

宿松县教育局网(http://fpb.susong.gov.cn/index_cy.aspx)、

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gov.cn:8081/)统一发布。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宿松县教育局网、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

咨询电话:宿松县人社局 0556-7849317 0556-7821270

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13475 0556-7811081

监督电话:宿松县监察局 0556-7821887

上述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1: 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

2: 附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 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4: 宿松县2017年幼儿教师招聘分配计划表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松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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