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2012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2-06-19来源: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2〕20号)、《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2〕129号)和《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教育局2012年进人计划的批复》(〔2012〕第022号)要求,今年教师招聘分特岗教师和县招小学教师两部分。县招小学教师按特岗教师招考办法与特岗教师招聘一起组织实施,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继续实行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岗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110个)

1. 初中岗位(77个)

语文12个,数学12个,英语9个,物理4个,化学4个,生物4个,政治6个,历史4个,地理4个,音乐5个,体育5个,美术4个,信息技术4个。

2. 小学岗位(33个)

语文6个,数学6个,英语6个,音乐5个,体育5个,美术3个,信息技术2个。

(二)招聘对象

1. 初中岗位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小学岗位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3. 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4.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 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县招小学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69个)

语文20个,数学14个,英语12个,音乐6个,体育7个,美术4个,信息技术6个。

县招小学教师共69人,若特岗教师招聘不足,剩余特岗教师岗位根据以上县招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情况,按比例增加到县招小学教师相应科目岗位。

(二)招聘对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1年10月31日在本县学校在册在岗且现仍在本县学校在岗、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代课教师。

2. 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2011年10月31日在本县学校在册在岗且现仍在本县学校在岗、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代课教师。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代课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五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三、特岗教师和县招小学教师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要求

1.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9日(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2. 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3. 报名报岗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任选特岗教师或县招小学教师中的1个岗位报考。

4.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填写的《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个人档案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在云南教育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但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验毕业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

(6)代课教师由代课学校出具证明材料1份。

(7)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二年内不得报考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8日—7月19日。

2. 准考证发放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3. 笔试组织: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4. 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四)加分条件

对现在本县在岗在册(2011年10月31在册)的代课教师,实行照顾加分(含报考特岗),连续代课每满1年教龄加0.5分、不足1年教龄不加分,加分不封顶。

(五)面试、体检和聘用

1. 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前需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代课教师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教厅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3. 聘用。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办理聘用手续。县招小学教师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特岗教师聘用由县教育局与应聘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与县招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县、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四、工作纪律

1.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

2. 教师的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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