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招考公务员公示公告(十三)
2017-05-31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深圳市201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邮编:518040,电话:0755-88128433、88128735,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拟聘人员公示名单(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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