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腾冲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招聘通告
2017-05-31来源: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招聘城镇管理协管人员通告

为切实加强腾冲市城市建成区及和顺镇城镇管理工作,经腾冲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由腾冲市无害化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管理协管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人数:协管员岗位30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6名)。

工作地点及内容:在腾冲市城市建成区、公路建设控制区及和顺镇范围内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以及完成其他协调性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政治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历要求: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在22-35周岁;

4.身高要求:男性不低于162cm,女性不低于155cm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6.岗位要求:热爱城镇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及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子设备(如相机、摄像机等),能适应长期轮值夜班。

7.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刑事案件记录及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8.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士官、从事过应急基层综治工作者,或有机动车(摩托车或小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到行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含缓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患有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6.吸毒成瘾或有过吸毒史的。

二、发布公告

本招聘公告于2017年5月27日至6月3日在腾冲市人力资源网发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须带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学历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三)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人均可于2017年6月3日前上班时间段内到腾冲市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三楼办公室(腾冲市满邑社区华园1小区2号,原老国土局内)进行现场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2017年6月4日早上8:30开始面试。

(二)笔试:2017年6月4日下午15:00开始笔试

(三)政审:通过面试及笔试人员,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

(五)岗前培训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招聘程序合格的,按照该公告确定的拟聘用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腾冲市无害化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工资每人1550元/月,每季度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根据考核结果按人均300元/月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75-5183994

腾冲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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