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学校按学考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的总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经考生本人确认,最后确定录取名单。现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从5月17日起至5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575-88329488,传真:0575-88054034;邮箱:zsyjyc@sxvtc.com。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