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依据名次确定录取状态,即招生计划数名次前(含顺序号)的考生为拟录取,然后按计划数的50%(有小数点的进位取整数)考生为备录(含顺序号),其余为未录取。
一、招生计划数和同专业同分考生相关规定
1、若某个专业(类)参加考试的考生数低于该专业计划数的200%时,该专业(类)按参加考试的考生数2:1的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
2、若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高考报考类别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科目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单科成绩的等级高低顺序和优先等级排序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进行排序;高考报考类别为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职业技能统考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省考试院服务平台http://pgzy.zjzs.net:8011/login.htm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确认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
录取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重要时间进程
欢迎提前招生未录取考生高考时报考我校,届时专业选择更多,机会更大!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