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
2017-05-27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结合现有的招生计划,2017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设限。

三、录取办法

1. 在单科成绩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 根据总成绩依次拟录取考生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3. 如有排名靠前者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自愿放弃,可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替补录取。

4. 2017年硕博连读生以及“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以及导师招生名额。

5. 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个人成绩信息(使用考生编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网址http://202.195.210.88/gmisold/zs/lqcjcx.aspx)。

四、关于调剂

1. 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2. 单科成绩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因总成绩排名不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有调剂资格。可接收调剂的导师名单见附件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3),经导师同意后,须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纸质《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关于2017年招收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说明

1. 根据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博士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全日制博士招生总规模为109名,其中包含4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经研究决定,凡拟录取我校临床各专业的全日制博士考生,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报考导师同意,可于2017年5月23日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申报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

2. 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调剂考生,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原则上优先调剂。

六、其他事项

1. 根据我校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执行承担责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2. 考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 025-85811028,电子信箱: nzyyzb@163.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附件2: 2017年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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