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阜宁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2017-05-27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阜宁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司法行政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5人,岗位为边远镇区、街道司法所,综合考核优秀者,可实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调剂录用。

二、聘用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优先;(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4)能够熟练操作电子政务和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掌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 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起至6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阜宁县司法局政治处(地址:阜宁县上海路府右街2号,县司法局205室)。咨询电话:87395202、87212567。

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 、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现实表现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为阜宁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3、 计算机技能测试

计算机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档操作、表格制作等计算机操作技能,分值为100分,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为阜宁县司法局。

4、 面试

根据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为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阜宁县司法局。

5、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 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和待遇

录用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方式进行。用工待遇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实行结构化薪酬制度,享受“五险一金”。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15-87210536。

本公告由阜宁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87395202。

阜宁县司法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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