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绩效考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柳州市柳江区绩效评估中心空缺岗位面向柳江区遴选。现就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性质、岗位及人数
单位性质: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遴选岗位: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4人;
遴选人数:5人
二、遴选范围
柳州市柳江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绩效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较强的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遴选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按政策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但尚未服务满最低年限者;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7年5月23日至6月9日工作日期间)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2017年柳州市柳江区绩效评估中心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柳州市柳江区绩效办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须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如本人有近年来撰写的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讲话稿、论文和在公开发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请一并复印提供。
报名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柳北路45号区政府大院会议中心右侧2楼(柳江区绩效办)。
(二)资格审查及适岗评价(2017年6月12日至6月15日)
由柳州市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报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适岗评价。
(三)考试(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1. 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适当减少遴选人数。
2.笔试。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1:3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及适岗评价的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理论功底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分数各占比为50%,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由柳江区绩效办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程度等。在考核过程中,先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等条件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人选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柳州市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柳州市柳江区绩效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721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