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及婺城区大学生“村官”招聘9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
2.符合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3.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此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6月7日8时—6月9日17 时。
网址: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6月10日8时—6月13日17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6月14日8时—6月1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6月14日8时—6月1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1日—6月24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大学生村官为30%)。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如报考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其中,计划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为2倍),酌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量化积分考核评价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核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3)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婺城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录机关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婺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大学生村官为30%)。按笔试成绩折合分(其中大学生村官加量化积分考核评价折合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其中,计划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详见入围面试公告。
3.体检。按总成绩(其中大学生村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绩考核×4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以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5.公示录用。(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一经录用后,在婺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邀请区纪委、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部分招聘环节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金华人才网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236807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附表:2017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