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3名中学教师。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统一领导、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安全保密。
二、选聘计划
一中教师15人。学科: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治2人,地理1人,历史1人,生物1人。
职教中心教师20人。学科: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农学2人,畜牧1人,学前教育4人,计算机4人,体育2人。
二中教师4人。学科: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
三中教师4人。学科: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
以上学校均位于县城主城区,交通方便,设施完善。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4、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学段教师资格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广平县在编教师;
4、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对象及程序
(一)选聘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河北师范大学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上述院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党校除外)。
(二)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广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选聘公告,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2、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5月31日—6月4日。
(1)现场报名: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广平县教师进修学校(朝阳路中段路北)。
报名考生按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现就读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及其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考生按照填表要求,提前填好《广平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报名时携带。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按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报名。考生可以在网上依据选聘要求填写《广平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发至gpxjszp@163.com邮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4日下午5:30。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份,打印《广平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现就读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3、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纪委、编办、财政共同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4、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事项:面试时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对应学科。聘请教育专家担任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同学科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若出现并列,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体检。如果学历(学位)条件也相同,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次面试后,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按照选拔高素质人才的要求,选聘工作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进入体检人选须结合评委意见,报经广平县招聘(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选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6、审核
审核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和报考条件以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审查。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平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栏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县财政列支工资。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由县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并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五、分配方案
拟聘用的教师依据所报学科岗位,按照面试分数高低及相应教师资格,按先分配广平县第一中学,再分配广平县职教中心,后分配广平二中、广平三中的顺序进行分配。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核、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审核、聘用等程序。
4、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流动,不得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参加各级脱产学历进修。
5、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七、本公告由广平县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广平县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调整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时间安排。
八、其他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将在本次选聘结束后进行,招聘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310-2515102
投诉电话:0310-2512388
广平县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