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2017-05-25来源:易贤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主要形式,为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项目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印发的(各级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和总公司党委印发的(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在本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政治保证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施工生产为中心,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按时完成施工生产目标等重要责任,保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第二章 项目部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

第五条 凡组建工程项目部均按党章、兰铁程党(XX)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同步建立党支部,党员在3人以上,职工不足50人的项目部设支部书记,党员在3人以上7人以下,职工在50人以上的项目部设党支部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党员在7人以上,职工队伍50人以上的项目部设专职支部书记.同时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第六条 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委决定,待党员大会选举确定,和项目经理同为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工作共同负责,待遇与项目经理同等。

第七条 项目部党支部随项目部解体同时撤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党员转移手续,项目部党支部的组建、撤销由公司党委审批,报总公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项目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第八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委的指示、决议,领导工程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条 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协调项目经理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和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秀班子活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条 参与项目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如项目部经营目标、劳力调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生活福利等问题,促进项目管理目标全面实现。

第十一条 保证监督项目部按时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定期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回绕施工生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项目部干部的教育、考察、监督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党委提出干部的任免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考核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和维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意见和建议,关心职工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员标准接收新党员,把好质量关.按时考察预备党员和培养人党积极分子。

第十五条 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护廉洁自律,消除~,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企业形象。

第十六条 领导项目部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章 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部党支部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项目党支部在搞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项目管理的决策,实行有效的保证监督。

1、月度生产计划、劳力安排、调配、使用及各项保证措施。

2、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方式,外用劳力的使用管理。

3、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使用,职工上岗和职工奖惩。

4、生产作业组及职工的调整以及作业组长的使用。

5、职工晋级、调资、评先。考工升级。

6、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7、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8、项目部施工管理过程中有关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变更。

9、党支部或项目经理认为应当研究决策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 必须坚持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项目部重要工作用况,如领导成员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必须及时通气,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 必须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项目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加强组织纪律性,既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要在重大问题上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项目党支部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不得超越职权决策,自行其事,不能隐情不报,必须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2、请示报告事项,必须在决策办理之前上报,决不容许先斩后奏。

3、报告事项。对项目工程管理中时效性较强,重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以及遇到涉及面

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问题必须在发生或发现之后弄清情况,及时上报,对办理过程中的最终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准确及时上报。

第二十一条 重大问题决策方式。用于项目党支部决定的问题,以党支部名义提出,必须经党支部集体讨论,用于项目经理决定的重大问题,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

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

l、支委会集体讨论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建议。

2、支部书记参加项目部或主持项目部的各种会议。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每月一次,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协调工作。

4、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作业组长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提供便于决策的第一手情况。

5、项目经理每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支部委员会通报项目部综合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工作的决策一经作出,党支部就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鼓动,带领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由支委会确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选举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当选人所得赞成票应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选举有效。

3、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又难以统一,除紧急情况下应根据少数眼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再召集会议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请求上级裁决。

4、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上级的指示,每个党员都必须贯彻执行,支部书记要负责检查,督促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二、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至少 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准备,每个议题都必须事先与项目部主要领导沟通,充分准备,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有较大分歧,须反复讨论,统一思想,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果思想仍未统一,无法作出决定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请求给予指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执行。

4、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五条 党小组会议制度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只召开一次,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和支部的安排,也可随时不定期召开,会议上党小组长主持,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的生活由支部组织。

2、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应根据支部的工作任务和组织生活要求,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由党小组长确定。

3、每次党小组会议,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召开讨论,善于启发、正确引导,同时做好记录。

尽、党小组长待大家意见基本统一后,要及时而正确地加以归纳总结,有待落实的工作,制定措施,保证实施,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十六条 党课教育制度

1,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党课由支部组织上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集中授课。

2、党课教育要纳入年度党员教育计划。支部要根据年度的党员教育计划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党课教育的内容。

3、党课教员一般由支委成员担任,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讲课人要做好调查研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项目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有针对性地授课,确保党课教育的质量。

4、每次党课后,党支部要确定讨论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支部注意收集意见,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境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若不能按期召开,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说明原因。

2、民主生活会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班子中、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确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前十天将开会日期、议题通知应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井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同时,提前将会期、议题报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并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3、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支委成员、项目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还应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支委民主生活会参照铁道部政治部(铁路各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细则)执行。

第六章 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议事范围

第二十八条 支委会的议事范围

二、研究、检查、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支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措施和贯彻执行情况。

2、讨论通过支部工作报告,研究支部年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安排、措施和上级的请示报告,召开支部大会的有关事宜。

3、选举支部书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计划

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

4、研究“优秀班子”活动规划,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员管理和职工教育的内容、措施。

5、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和“创岗建区”等党内活动的开展情况,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职工思想状况。

6、讨论研究项目部干部的考察、鉴定、推荐、使用、奖惩和职工上岗、待岗、停工、作业组长的任免和党员表彰、奖励、处分意见。

7、讨论研究项目部工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月度生产计划以及行政工作的贯彻意见和保证项目部各项综合指标完成的措施。

8、研究决定项目部工会、共青团工作,并在职权范围内支委会认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问

题。

第二十九条 支部大会的议亭范围

二、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支部委员。

2、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措施。

3、听取项目经理的工作报告,讨论提出建设和意见。

4、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定党员等级资格,推荐优秀党员,讨论通过处量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6、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7、讨论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保证完成项目部各项综合指标的意见和措施。

8、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其他任务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七章,工程项目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第三十条 要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和现代企业管理、科技基础知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一班人的团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相互谅解,顾全大局,增强整体意识和配合意识。

第三十二条 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成为职工学习的榜样,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模范。

第三十三条 要勤政务实,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依靠和带领职工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综合指标。

第三十四条 认真开以“学习、团结、廉洁、勤政”优秀班子的创建活动。

第三十五条 对项目领导班子严格按程序进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项目工程竣工后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考核优秀的班子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领导班子,给予及时调整或取消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六条 项目党支部耍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结合项目部实际,切实加强对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物资采购等方面有关人员的监督约束。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要认真查处,严重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

第八章 项目部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极其重要的任务。项目部党支部要定期制定党员教育计划,通过党员轮训、上党课、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党的宗旨、党员标准、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法制和科学文化教育。使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十八条 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根据上级党委规定,党支部每两年在“七·一”前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抓好对党员的教育,认真分析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优

秀党员,妥善处迂不合格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制定争做合格党员的规划,从而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十九条 项目部党支部要认真坚持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严密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

(一)、坚持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具体措施,一般情况下,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二)、坚持党员评议支部制度。党支部每半年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支部的活动。党员对支部,从支部班子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精神面貌、党员作用的发挥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按“好、一般、差’‘的挡次提出评议意见。

(三)、项目部党支部随项目部一并撤销时,项目部党支部应对党员做出书面综合评价并签注意见,将党员手续转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将党员手续转入新的单位(含新设项目部)。

第四十条 项目部党支部要围绕施工生产,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建功立业”、“创岗建区”绪活动,结合支部星级达标、民主评议等工作,对照开展活动的各项条件。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制定规划和措施,同时评选出先进集体、优秀党员,报公司党委表彰。

第四十一条 项目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支部的各项基础台帐.按要求填写好支部综合记录本,根据实际划分好党小组,按规定定期交纳党费。

第四十二条 项目党支部设立后应及时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分工培养;对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季度考察写实;对申请人党人员,属于团员的由团支部进行推优,属于群众的由支委成员研究决定,并进一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申请入党人员,因工作调动或项目支部撤销时,应及时将有关培养考察材料转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根据人员分

布憎况,将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单位(含新设项目部),应坚持连续培养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我本人谈话,临时项目党支部对考察期满的计划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项目支部应做出综合评价,签注意见,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的项目党支部要严格按党章规定办理人党手续,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配备兼职支部书记的项目部应将材料及时转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转入劳务中心党支部并按程序发展或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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