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雅安市宝兴县同意录用王思芦同志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通知
2017-05-25来源: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穆坪镇政府:

接雅组录〔2017〕1号、宝委组干〔2017〕19号文通知,同意录用:

王思芦同志为宝兴县穆坪镇人民政府公务员。

该同志参加工作时间为2017年2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其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特此通知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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