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4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3950

校 址:延安市枣园

招生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录取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参加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

录取范围:陕西省、山西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

录取规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依据陕西省招生办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所有投档考生按实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也可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艺术类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经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身体要求:(1)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2)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学前教育、护理、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辩灵敏。

6.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7.外语语种不限。

8.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航海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定向培养士官要求男性,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学费标准为:财经、旅游类专业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生·年。

资助政策: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勤工助学资助等。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911-8262812

传 真:0911-8262811

邮 编:716000

地 址:延安市枣园

网 址:http://www.yapt.cn

E-mail:yzzhaos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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