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促进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和多样发展,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切实做好我市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高中特长生”)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高中特长生招生按深圳市教育局下达的2017 年公办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
二、招考方式
各招生学校按照《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专业项目的考核工作,并由市教育局依据高中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招生录取。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1.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特长生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本校特长生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内容及格式参考附件1),于5月18日前将各校方案电子稿(注明招生学校)发送至tcs@sz.edu.cn,经核准后,各校于5月19日将修订好的方案纸质件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确认,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福田区市民中心C2077室)备案,方可在各招生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2.各校依据《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制定本校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分三类:体育、音乐舞蹈及表演、美术)。各校可以依据实际增加若干附加条件,如报名资格要求等,但不得低于《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
3.招生学校须签订《2017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19日与各校方案一并交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备案。
(二)报名和专项考核组织
1.报名工作的有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特长生招生学校。每位考生均须按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学校,只完成其中一项报名工作的视为弃权,逾期不再补办。
(2)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的特长生,不能兼报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申报多所学校的,视为弃权;每位考生特长生专项不可兼报,只能选择一个专项参加考核,选择多项考核的,视为弃权;现场报名时申报的学校必须与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学校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3)考生须根据“深圳市2017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中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细项”(登陆“深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szeb.sz.gov.cn/查看)选报,以及登陆所申报志愿学校网站,或拨打相关学校咨询电话查询报名及考核要求。
(4)特长生招生范围(区域与户籍要求)应符合 “深圳市2017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我市中考随迁子女报名条件和广东省高考户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5)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竞赛和展演活动,有获奖经历的,只可作为考生报名的附加条件,不可作为专项成绩给予加分或降分录取。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获奖证书,不可作为报名资格要求限定学生报名。
2.报名流程组织
(1)现场报名时间:5月21日-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各校不得缩减报名工作时间。
(2)现场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均须设报名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申报的志愿学校报名。报名时须考生本人前往,提交报名材料,填报个人信息(附件2)。
(3)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在报名点现场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www.szzk.edu.cn)确认考生信息、考生申报学校和专业细项,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可对考生进行有关专业项目的面谈,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凭考生中考考生号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络中统一打印,并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给考生)。
(4)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5月31日-6月5日。考生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 填报特长生志愿(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包括特长生志愿学校(须与现场报名学校一致)及专业细项。由考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确认。
(5)核对志愿名单:6月12日—15日,各招生学校从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本校各专项考生报名名单,并与现场报名名单认真核对(含考生申报专业细项),防止漏报、错报。报名中出现学生误报,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如申报多个志愿学校的、误选报错专业细项的,须考生本人与招生学校双方确认同意,由招生学校汇总情况后提请市教育局集中统一办理。各校于6月15日将确认的名单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交送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报备。凡不符合报名要求、未完成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两项报名手续的,相关招生学校须及时通知有关学生不得参加专项考核。
3.专项考核组织
(1)考核时间:7月1日(周六),具体考核时间由各招生学校在考核方案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2)考核地点:由各特长生招生学校安排。
(3)考核内容:招生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各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4)考场纪律:各招生学校须明确考场纪律要求,确保考核严肃、公正、有序进行,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招生学校须制定考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考生考试安全教育,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5)考核记录:各招生学校所有体育类、音乐舞蹈及表演类各考场均须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核实况,并确保录像质量清晰可查;美术书法类考场实行电子监控并录像,评委须及时签字确认考生评分和考核成绩,考场主考对考核结果及时签字确认。所有原始成绩记录、书画卷面、评委评分记录、录像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留作备查。
4.专项考核成绩公示
各招生学校须于7月2日起在校内及校园网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所有考生专项成绩,并依据考生考核情况,分体育、音乐舞蹈及表演、美术书法三类自行划定各类合格分数线(专项合格分数线不宜划定过高或过低),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6日将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可参照附件3格式)打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与电子文件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三)特长生录取与公布
1.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从参加2017年深圳市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已录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特长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3.特长生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进行,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依据考生申报学校、中考成绩及专项考核情况,与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并进行“提前批次”的网上录取。
4.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从今年报考本校特长生的考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专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被录取。各校特长生均按照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细项分别进行严格录取,各校各具体专业细项之间的招生计划均不得互相调剂。
5.录取办法。各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业细项分别录取特长生,即从专项考核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本校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录取线(严格控制项目,原则上按不低于本校上一年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确定各校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分专业细项按照其专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专项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特长生的录取不限学科等级及综合评价等级。
6.投档及网上录取工作。特长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向社会公布。未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
7.特长生招生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今后从严控制,只减不增。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一律转为普通生计划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特长生招生工作,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校招生工作由一把手负责,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严格周密的特长生招考工作手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严格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承诺,认真落实阳光招考工作规定。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核标准和依据、录取依据和录取结果、招生投诉和咨询电话。不得临时变更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录取依据等项目和内容,不得针对考生具体情况设定附加招生条件。严格招考纪律,增加招考工作透明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大评委和现场亮分办法。各校考核须采取现场录像和电子监控等手段记录考核全过程。
(三)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和保障服务工作。考务工作严格周密,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定并落实安全应急预案,预防意外事故发展,确保参考师生人身安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长生招考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考核当天须派专人巡视本区相关考点学校,确保考核工作组织严密,过程透明公开,结果公平公正。
(四)各招生学校应以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加强对在校特长生的管理和培养。与特长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招收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拟定。特长生招生学校须对每届招收的特长生建立特长生成长档案,确保特长生培养质量。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各校的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各校于每年11月至12月份报告本校应届特长生毕业情况及三年成长档案,对特长生培养工作未达到标准或在提供培养成绩上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今后招收特长生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切实加强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凡在特长生报名、考核及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88102115(体育类)、 88125677(艺术类);邮箱:tcs@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深圳市2017年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XXX学校专项考核方案(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