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问题
年龄的界定以报名日期7月5日为截止日期,凡是各个报考限制年龄段在当年7月5日前出生的为超龄,7月5日以后出生的则符合条件。例如30岁及以下,应该是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的(含7月5日)。
二、学历问题
国民教育、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不包含自学考试、函授、成教、电大、网络教育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各类学历。资格复审时,考生除提交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外,还需提交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来认定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岗位要求“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需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资格复审时,考生除提交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外,还必须提交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来认定是否为“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或201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0年、2011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不齐的取消录用资格。
岗位只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根据目前我州毕业生择业期的规定,2010年、2011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
岗位要求为师范类、医学类院校的是指学生必须是师范类专业和医学类院校专业毕业生,除此两类院校外的师范类专业或医学类专业均不能报名。
三、专业问题
专业审核严格按照简章及《楚雄州事业单位考试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2年修订)》为参考依据,报考人员专业必须是符合岗位的专业及指导目录中学科或大类的规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应在此类中),以“专业大类”设置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指导目录没有涵盖的,相近专业视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在审核中,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专业难于鉴别时,可通过网络等方法查询该考生的毕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向或院系设置,通过查询来鉴别毕业证所注专业是否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四、各类执业资格证书
岗位要求有各种执业资格证的,对照岗位要求初级或高级教师资格证,只要达到或具备相应等级的均可报名,岗位未明确资格证等级的只需具备任何一个等级均可报名。岗位要求有普通话证书的,如未明确具体要求只区分一级二级三级证书;岗位明确需二级乙等及以上(含二级乙等)的按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为计算机等级证的,如未明确具体要求的只区分级别;如岗位明确具体要求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含二级)的,按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五、户口、生源问题
本地生源外地户口,指楚雄州生源在州外院校毕业后户口一直未转回楚雄州,这类生源只要其父母的户口仍然在楚雄州,其本人仍持由学校迁往楚雄州的户口迁移证则视为楚雄州户口。可以选择报考户口限楚雄州生源或不限生源的岗位。
外地生源本地户口,指州外的生源在楚雄州内的大中专院校读书期间户口迁入楚雄州或毕业后户口虽未迁出,此类生源不视为楚雄州户口。只能选择报考生源不限的岗位。
涉及其它生源界定不清的,请以户口簿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六、特岗教师、大学生到村任职问题
特岗教师经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大学生到村任职经服务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以报名。
七、各类资格证明要求
岗位要求各类“资格证书”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如资格证书在办理过程中的请出具相关的证明。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由资格考试部门出具具备相应资格证明,但以上情况在录用时,均需要提供资格证原件,提供不了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
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证明的,其与所在单位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九、上传照片
1、本人近期(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半身照片,竖版;
2、证件照式样,背景为白色、浅色,相片必须清晰,不能有变形;
3、电子照片格式为 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30KB (图像大小:宽为 130 像素,高为 160 像素);
4、预览已经上传的个人电子照片;
5、上传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以通过。
十、上传身份证
1、上传身份证格式为 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100KB (图像大小:宽为 450 像素,高为 280 像素);
2、上传身份证必须为彩色扫描件(也可以用数码相机拍照);
3、上传身份证必须保证清晰,否则不给予审核通过。
4、上传身份证必须为身份证正面信息(即带个人相片、基本情况的信息);
5、身份证遗失的考生请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大小不超过100KB(图像大小:宽度 420 像素,高度 600 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