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屏南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含委托)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通知
2017-05-17来源:屏南县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屏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屏教人〔2017〕9号)和《屏南县2017年从原中师、原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屏教人〔2017〕10号)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省统一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公布

屏南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本通知附件表格。面试资格审核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审核

(一)时间

时间   面试资格审核学科岗位.
  5月24-25日   正常上班时间   ·中学学科   ·小学学科   ·幼儿教育

(二)地点

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三楼)。

(三) 提交材料

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

(1)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

④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属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2)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

④报到证;

⑤毕业(含学位)证书;

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教师资格证;

⑧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⑨就业推荐表;

⑩就业协议书(须本人签名)。

(3)代课人员: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

④毕业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

⑥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⑦与其代课经历相关的证明材料;

⑧服务单位盖章的原始工资底册复印件(代课学校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和时间)。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屏南县教育局

2017年05月16日

屏南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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