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17-05-16来源: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0日-5月21日举行,江门考区考点设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市人事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于2017年5月15日 9:00-5月19日 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明确每个科目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认真研读准考证列明的应考须知和相关规定,提前熟悉考场环境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的时间,避免因交通等因素影响考试。

二、带齐“两证”赴考。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耽误考试。

三、实行“满考”和“裸考”。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应试人员考试使用的文具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提供。考生只准携带“两证”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贵重物品以及手机、手表、电子记事本、耳机、电子笔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座位。

四、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将配备手机信号屏蔽仪,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到场打击利用高科技作弊,查处各类替考行为。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定,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有替考、持假证件参加考试、利用高科技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外,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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