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6来源:阳光高考

一、学校全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二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招生”,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同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调剂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可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3.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联系,及时告知录取消息。

4.考生体检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某些专业的,入学后依据有关规定调整专业。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对外语种类没有限制,但入学后以英语为外语进行教学。

六、颁发证书: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62756999、62756988 QQ:800081086

网址:www.hfs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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