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2-06-15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2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3号)精神,今年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按照通知要求,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

根据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资格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如经过复审确认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不全、信息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如出现空缺,将在笔试分数入围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5楼。

四、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今年全省统一划定的考试录用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的报考职位面试对象比例(1:3),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表)。

五、资格复审提供资料(均要求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一)所有人员均须需提供:1.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应届毕业生,应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应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2.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社保局公章的职工养老保险对帐单;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计划的,应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要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应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三)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请资格复审对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笔试分数超过合格分数线而未列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递补名额,我厅将及时通知递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对象的资格复审将于6月21日进行。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时间定在6月26日至30日进行,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有关面试公告。

联系电话:(020)38866835,38866261

附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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