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2-06-15来源:广东省公安厅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我厅将对入围面试考生(名单附后)进行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试。有关我厅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的各项安排均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6月18日上午09:00至11:30。

(二)地点:省公安厅礼堂大厅(越秀区北较场路3号)。

(三)所须提供的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原则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特警职位还须提供相应证书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部队要求团级以上的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二、心理素质测评

(一)时间:6月19日下午14:00开始,分组进行。

(二)地点:广东计安信息网络培训中心(越秀区黄华路26号)。

(三)测评对象: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四)分组:

组别 测评时间 职位代码
第一组 14:00至14:30 299001001至299001008
第二组 14:40至15:10 299001009至299001015
第三组 15:20至15:50 299001016至299001021
第四组 16:00至16:30 299001022至299001036

(五)注意事项:请考生严格按照测评的具体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测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考试场地。开始测评后才到场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一)时间:6月20日上午08:30开始。

(二)地点: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体育场。

(三)测评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参加了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

(四)测评项目及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ˊ25〞 ≤4ˊ35〞
纵跳摸高 ≥265cm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ˊ20〞 ≤4ˊ30〞
纵跳摸高 ≥230cm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测评的具体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天8:30前到达考试场地。开考后才到场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请考生自带所需运动服、运动鞋、饮料、毛巾等物品。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省厅招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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