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洪泽区岗位)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2017-05-15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洪泽区岗位)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17年5月15日—16日分批次进行,考生接到人社部门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日程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45—11:30,下午2:15—5:30。

2、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单位,按照日程安排参加资格复审:

(1)5月15日资格复审单位:工人文化宫、创业投资发展中心、经济信息中心、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中心、地方海事处、航道管理站、公路管理站、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蔬菜技术指导站、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岔河镇畜牧兽医站、三河镇畜牧兽医站、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灌区管理所、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砚台船闸管理所、节约用水管理所。

(2)5月16日资格复审单位: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综合经济调查队、“阳光洪泽”管理服务中心、公证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体育场、朱坝街道农村经济服务站、黄集街道村镇建设服务站、东双沟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三河镇农业技术服务站、三河镇村镇建设服务站、三河镇农村经济服务站、老子山镇农村经济服务站、岔河镇农业技术服务站。

二、资格复审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洪泽区北京路105号,淮安市洪泽湖中学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学历材料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和学历在线验证,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位材料

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考生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进行学位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的打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除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关系代理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考生报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按现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备注栏注明。大学生村官考生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所在乡(镇)政府盖章外还需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考生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所在单位盖章外还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条件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2)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须提供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批复;

6、其他材料

1、非本科学历或虽有本科学历但未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须提供淮安市户籍证明。

2、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须交验原件(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可不交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但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