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2017年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17-05-12来源:易贤网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遴选职位表附后)。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机关(单位)和中央驻冀的市以下单位、省驻市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乡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1日。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乡科级职务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公安民警,具有公安出入境管理、边检业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

5、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规定以及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017年5月11日起,《职位表》可通过

河北人社网(http://www.hbrsw.gov.cn)、

河北公安网(http://www.hebga.gov.cn)、

河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ebgwyj.gov.cn)、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8︰00至5月26日12︰00。报考人员填写《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及任免机关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河北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大厅(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西侧)报名。报名时,携带5张本人近期免冠同版小2寸彩色照片(3张用于《报名表》,2张用于笔试准考证)。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2、资格审查。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核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2017年6月20日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人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对报考人员进行外语口语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六)合成总成绩。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

(七)考察审档。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同时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凡考察不合格、人事档案材料不全、档案材料严重涂改或造假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审档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测阶段。

(八)体检体测。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对非公安系统报考人员,组织体能测试。因考察、体检、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放弃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审批备案。体检体测合格人员,在河北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备案、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1、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2、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doc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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