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目前设有40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现因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硕士及中级)。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硕士及中级人才)拟招聘岗位共6个(其中教师岗位4个,其它岗位2个),共7人。
(二)招聘条件。本次招聘除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岗位的其他条件:《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及中级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待遇。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获聘人员条件确定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获聘人员的职称资格聘用为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5月28日。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工作年限的计算以2017年8月31日为界限。
2.报名方式:通过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121.33.253.211:8080/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学院招聘网的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务请认真按系统提示完整、慎重填写。特别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考岗位所需的必备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及中级人才)资格条件》中“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采用《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个别特殊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证明。
3.资格初审:以应聘者在“附件”模块中上传的,招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初审依据,材料不全视为初审核不合格。初审结果将在系统上直接反馈,初审合格方能参加笔试,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特别说明:“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承诺书和证明材料两个部分。承诺书内容应注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岗位)和诚信承诺,并本人签名。证明材料原则上是由原单位开据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具体岗位信息和任职时间;如果是其他证明材料,必须与承诺书中所提及的“时间”、“工作单位”和“岗位”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对于有具体某项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明材料。
笔试前对入围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需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鉴定证明)、职称证、承诺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教师资格证、计生证等招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复核者方能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1.笔试: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达到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笔试时间暂定6月下旬,具体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对于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按开考比例1:2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岗位(含辅导员、行政管理及教辅岗位)二种。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分教师岗位(说课、试讲、答辩环节)和其它岗位(结构化面试)两类进行。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和答辩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
(2)其它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评分。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超过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5分(含)者方可录用。
(三)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三、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 在我校以往的公开招聘考察不合格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孙老师)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赖老师)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及中级人才)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