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商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5-09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商务局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有关对象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及要求

单位
名称
选调
职位
选调
人数
资格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
盐城市 商务局 文秘工作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商务经济工作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经济类、 商务贸易类、 工商管理类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证书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经批准登记可与机关交流的的人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或具有2年以上上述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商务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市行政中心B座城投商务楼1028室);联系人:卜爱民、朱陈,联系电话:68011028、80501028。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证明和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商务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本次选调。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按报考职位分别测试机关公文写作、商务经济知识。

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商务局共同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商务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商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商务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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