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09来源: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4人,岗位、专业及名额见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㈡资格条件

1.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卫技类大专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卫技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卫技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学位的本科生、研究生,相应降低按大专生、本科生报名);

2.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各专业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镇(区)卫生院招聘的所有专业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㈠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地点: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港城路3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㈡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只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⒈报名登记表(附表2);

⒉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涉及招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⒋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协议》原件;

5.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6.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㈢资格审查

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列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6月14日上午8:30至12:00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护理、影像专业面试方式为技能操作,其他专业面试方式均为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为6月20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体检时间为6月26日。

六、选岗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对需选岗岗位,根据招聘计划,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至现场选岗,签订协议,如遇放弃选岗,导致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选岗时间:7月3日上午9:00-10: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在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议室。

七、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计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要在我县服务满5年。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邮编:224500)。8月7日至11日,凭有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不予聘用。

八、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人社局纪委 0515-89196016

卫计委纪委 0515-84198282

本公告由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4198276。

附表:

1、江苏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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